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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於弄丟了這件事,大概是我不願意遇見的一件事情之一。我曾經假想有小精靈,會穿綠色小洋裝,不停拍動著一對薄如紙片的透光翅膀,甚至她的金髮翻飛空中,閃耀著迷人光彩,而手裡藏匿著我的東西或是任何東西。小精靈借走了,總比我自己弄丟了來得好聽許多,也令人釋懷許多。
  
  到底弄丟了這件事情,得歸咎於主人的迷糊、一時的輕率還是命運的安排?那麼弄丟了的後續,為什麼得由今天無辜的自己來承擔過去自己的無知?假如在弄丟後可以有一台時光機,我一定要搭乘上去,然後回到當時給自己兩個巴掌或是幫他把東西收好。
  
  儼然「我弄丟了。」就是一句死亡宣告,大聲敲打上你眼前的桌面,「乓乓!」之後你才能開始思索到底得怎麼辦,而不是一味的後悔,沉溺在過去的想像裡頭,可惜人也往往得找到筋疲力盡為止,才能決定去重新申辦或是再次購入一樣的東西。
  
  也許,我們可以一起等,等小精靈終有一天把東西還給我們。但是在那之前,也許我們得把房間一切事物都回歸原位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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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oruxts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